芦溪县某部主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4-26项目编号:2024
项目名称:芦溪县某部主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2.3161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3161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服务期限 |
供货地点 |
备注 |
1 |
芦溪县某部主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采购 |
包括但不限于粮油类、副食调料类、蔬菜类、水产类、冻品类、猪肉类、牛羊肉类以及预包装食品等品类的食材供应服务。 |
批 |
1 |
1年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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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投标报价采用折扣率形式报价(例如:折扣为九折,则用90%表示;折扣为八五折,则用85%表示),基准价为萍乡市发改委每月每期发布的“菜篮子”工程信息价格,投标报价必须包含食品成本、配送费、食品安全检验费、食品安全责任风险费、利润及税金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2.最终结算金额按月结算量为准。 3.简要采购需求:采购内容均包括但不限于粮油类、副食调料类、蔬菜类、水产类、冻品类、猪肉类、牛羊肉类以及预包装食品等品类的食材供应服务;服务期限1年,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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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1年以上(平台注册要求3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至 2024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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