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博罗县第三人民医院小儿输尿管镜和钬激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6
项目名称:博罗县第三人民医院小儿输尿管镜和钬激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具体采购内容和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1

小儿输尿管镜

1条

9.50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

钬激光治疗机

1台

90.00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其它:具体采购内容和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量保证(修)期满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内容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内容);(2)供应商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3)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需提供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供应商若为经营企业:需提供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至 2024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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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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