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青海省消防总队原医院住院部、原消防医院(含消防站)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锦茂竞磋(工程)2024-017号

项目名称:青海省消防总队原医院住院部、原消防医院(含消防站)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72600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72600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 “信用中国 ” 等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6.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

7.本项目为中小微企业预留项目,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资格审查项,需按资格审查册中的声明函格式填写,如非中小型企业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企业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提供有效的职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8日 至 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