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丹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丹阳高新区华西路(庆丰路-振兴路)新建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2024-04-26项目名称:丹阳高新区华西路(庆丰路-振兴路)新建工程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定合同后30天内完成磋商文件要求设计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 52 号)及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镇财采(2020) 12 号) 的要求,本项目为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2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专业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至 2024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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