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法国意大利开展“水韵江苏”文旅交流推广活动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公告

2024-04-26
项目名称:法国意大利开展“水韵江苏”文旅交流推广活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9.9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预算金额包含出国人员经费和活动经费。其中出国人员经费预算39.6万元,包含国际机票、食宿公杂、境外城市间交通费用,该经费相对固定,由供应商垫付,据实报销。活动经费预算240.3万元。供应商只需针对活动进行报价,最高限价为240.3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5月31日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2022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银行汇款凭证),如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收的,须提供相关税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人社部门出具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银行汇款凭证);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

3.拒绝以下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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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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