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理工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宣传材料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G24HC0155(JG203224981199)

1.2项目名称:南京理工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宣传材料

1.3预算金额:人民币29万元

1.4最高限价:人民币29万元

1.5采购需求:为进一步提升我校2024年本科招生宣传工作水平,深入贯彻教育科技人才培养战略,加强高质量人才培养力度,突出“强基拓新”创新人才培养的优势,学校招生办公室与宣传部等部门协调策划了系统宣传方案,形成宣传通稿,拟通过招生宣传报纸(专刊)、海报、分省个性化折页等宣传材料展示。

主要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完成交付。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距磋商响应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和利润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需提供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1)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2)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4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6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30日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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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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