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山区VOCs、NOx排放清单滚动更新及涉VOCs企业分级管理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6
(二)项目名称:南山区VOCs、NOx排放清单滚动更新及涉VOCs企业分级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138.22万元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138.22万元

(五)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结束前3个月,做好长期服务项目履约评价。如采购人对中标人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约。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服务参与投标。

(九)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深圳市财政局。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人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七)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供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合规性书面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15日9: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