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焦作市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勘察、勘测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作市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勘察、勘测(二次)已由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焦发改城市【2024】63号,项目代码:2403-410800-04-01-31857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焦作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银行贷款、上级资金等,招标人为焦作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焦作市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主要建设新建再生水供水管网约47km、能源站15座及电气和监控设施;改造现状再生水厂1座、配套智慧水务系统。(注:其中再生水杂用及景观用水管道长度约33.51km,能源站供水管道长度约13.49km;分布式中水源供暖供冷+生活热水能源站5座,分布式中水源供暖供冷能源站3座,分布式中水源供暖能源站7座。)本项目为焦作市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勘察、勘测服务,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89万元。

2.2招标范围及内容:焦作市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建设范围内 47 公里管网线路(其中5km为综合管廊)和15座能源站的钻孔勘察以及地形测绘;提供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书编制及工程测量CAD成果文件,报告通过建设行政部门的审查批准,配合工程设计、交桩、验槽及施工验收等过程服务工作。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2.4建设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山阳区及解放区。

2.5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各项勘察、测量文件20日历天编制完成。

2.6质量要求:满足建筑工程设计需要,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 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和现行规范、标准、规定等,确保勘察成果文件质量满足项目各阶段的设计及审查(批)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三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时间算起)。

3.4 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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