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局集团公司安徽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阜阳西停车楼充电桩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6

上海局集团公司安徽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阜阳西停车楼充电桩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TGCHDJL-2024-0302-GK)

阜阳西停车楼充电桩开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阜阳西停车楼充电桩开发项目已通过经开部审批,资金已落实。安徽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项目地点:安徽省阜阳西站停车楼二楼。

2.2项目内容:计划建设14个充电车位,120KW充电桩4台(8个充电终端),7KW充电桩6台。电源引自停车楼10KV箱式变电站XB10。箱内既有低压馈线开关无法满足要求,本次对箱变低压开关进行改造。(本次内容不含充电桩设备)

2.3 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发包形式,在招标范围内由于中标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以招标方的委派第三方审价单位出具的报告为准。

(2)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价5%的违约金。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4 工期:

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日历天全部完成。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 12个月参加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可不含医保,下同),社保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每个月的缴费情况。

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中级以上职称并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该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投标截止之日前 一年内12个月参加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可不含医保,下同),社保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每个月的缴费情况。

3.4 投标人须具有3年内充电桩建设项目实施经历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3.5 项目作业人员即接电实施人员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资质证书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和2023年纳税证明,不接受资不抵债的单位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5)投标人未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9)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05131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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