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天彭街道利安社区乡村振兴考评激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补助资金项目采购公告
2024-04-261.采购项目编号:SC01
2.项目名称:彭州市天彭街道利安社区乡村振兴考评激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补助资金项目
3.采购人:四川省彭州市天彭街道利安社区居民委员会
4.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5.所属行业:建筑业
二、资金情况
采购预算¥333853.37元(叁拾叁万叁仟捌佰伍拾叁元叁角柒分);
三、采购项目简介
彭州市天彭街道利安社区乡村振兴考评激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7.5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9.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 “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 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禁止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5.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七、磋商文件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请于2024年04月28日 00:00:00至2024年05月07日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5日09: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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