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南艳湖幸福河湖创建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2024-04-26
2.项目名称:南艳湖幸福河湖创建建设工程设计

3.项目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4.项目单位: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合肥经开区南艳湖水环境综合提升及翡翠湖、南艳湖停车场改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约2400万元。通过对南艳湖进行再生水生态补给、植草沟重建、水生态修复、排口生态化改造及水质净化等措施,达到南艳湖湖泊治理、改善水质的目标,提高南艳湖及周边塘坝的水体流动性,综合提升南艳湖公园应对极端气候的能力,进而优化区域水环境。为满足游客的停车需求,对翡翠湖、南艳湖进行停车场改扩建,(包含停车场工程、停车场地面美化、亮化工程、雨水工程、绿化工程、监控系统等)。其中,翡翠湖停车场改扩建面积约5050平方米,绿化工程约3000平方米;南艳湖停车场改扩建面积约9440平方米(注:南艳湖二号停车场不在此次扩建范围),绿化工程约10000平方米。

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7.项目概算:50.24万元

8.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9.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2.1和2.2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道路、排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2勘察资质:投标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5.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并符合投标人资格第3条和第6条要求,且不得存在投标人资格第7条所列情形,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3)联合体非牵头人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并符合投标人资格第6条要求,且不得存在投标人资格第7条所列情形。

6.投标人未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

7.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的(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但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有行贿犯罪行为。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4月27日00:00至2024年05月09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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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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