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工程现场指挥部临时办公场地物业及餐厅管理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2024-04-26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工程现场指挥部临时办公场地物业及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1.2 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1.3 (登录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国有资金100%,已落实。

1.5 项目规模: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工程现场指挥部临时办公场地及配套设施约2000平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工程现场指挥部临时办公场地公共区域清洁、绿化养护、设施维修以及保障员工餐食服务等。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现场指挥部临时办公结束。

2.3 服务地点:***** 。

2.4 最高谈判限价(含税):650000元/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财务要求: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物业服务经验和就餐人数达到50人以上的餐饮服务经验,提供1份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上述内容可以在同一合同项下也可以在不同的合同项下);

(5)信誉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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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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