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就业创业活动周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00,180.00元
最高限价:4,700,18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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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第四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就业创业活动周 | 4,197,970.00元 | 1 | 批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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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2024年川渝两地创业交流活动 | 502,210.00元 | 1 | 批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至少为18%。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本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协议(分包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并将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作为协议附件)。
包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承接单位应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4月26日 至 2024年5月17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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