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洛阳市涧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涧西区校北中州片区排水防涝综合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6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涧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涧西区校北中州片区排水防涝综合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2、项目代码:2311-41030

   3、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登录后查看)

4、建设地点:洛阳市涧西区。

5、项目概况:洛阳市涧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涧西区校北中州片区排水防涝综合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其主要建设内容如下:对片区内校北街至丝路大道谷水综合立交周边,主要包含谷东、中州新村、校北四街等道路雨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雨水管网约 8376.6 米,管径 D300-D1800,检查井、复合式排水收集口、雨箅若干,雨水提升泵站 1 处,以及相关地下管网附属设施建设等。

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勘察、测绘、设计、施工、预算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审查等相关工程设计任务、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与工程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具体施工范围以双方确认为准。

7、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财政资金,50540900元(其中工程建安费48661700元,设计费1879200元)。

8、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工期:300日历天(完成设计及施工等全部内容)。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14、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投标,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3 家(含)。

(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采购活动。

(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

请于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7日24:00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