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丰县某单位体检中心信息化改造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2024-04-26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一事一议采购,拟采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丰县某单位体检中心信息化改造工程项目所需的施工服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序号

采购内容

规格型号

数量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丰县某单位体检中心信息化改造工程项目

详见比选文件

详见比选文件

1.2.1采购内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丰县某单位体检中心信息化改造工程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智能化、系统集成等施工服务,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2320610元人民币(含税),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1.2.2采购估算金额:2320610元人民币(含税)。

1.2.3项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比选人指定任意地点)。

1.2.4质量要求:合格,及时响应并满足比选人制定的服务质量要求。

1.2.5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6项目时间:工期:30日历天。

1.2.7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1.2.8是否划分标包: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标包)。

1.2.9中选人数量: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3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2320610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基本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还须同时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函。

2.1.2业绩要求:2021年4月1日至本次比选公告发出之日前,参选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智能化或系统集成项目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复印件的,则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复印件(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须能显示日期和金额),时间以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日期为准,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金额为准。原件备查。

2.1.3控股及管理关系: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参选文件中填写完整的《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4联合体参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符合本项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5参选人要求:参选人须入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地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徐州地区)(比选及询价)系统集成项目开口式集中资格预审。提供有效的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6增值税发票:参选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

书并加盖公章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1.7信用记录:参选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参选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记录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页面截图。    2.1.8参选人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

(1)具有合法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1.9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所提供人员有效且完整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所提供人员合法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所提供人员由参选人所缴纳的2023年12月份(含)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如所提供的社保清单为参选人单位整体人员清单,请于清单中用显著标识标注出所提供人员,以便评选委员会评审;

(4)参选人需承诺所提供人员在中选后服务于本项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4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标包)或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本项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符合本项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30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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