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洛浦县公共租赁住房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6
项目名称:洛浦县公共租赁住房委托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6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洛浦县公共租赁住房委托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服务一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标项1: 委托服务期限:3年;服务供应商报价为一年服务价格,所报单价三年内有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提供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2月-2024年4月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提供;
(3)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2月-2024年4月(新成立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2024年2月-2024年4月(新成立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投标人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如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提供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7日至2024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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