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欠款诉讼全风险代理专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6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招标粉煤灰欠款诉讼全风险代理(重新招标)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喀什地区世纪大道118号
2.2 项目规模:其他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受托事项处理完毕之日止(最长不得超过3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38/20-QT-15801

粉煤灰欠款诉讼全风险代理(重新招标)项目

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欠款诉讼采用风险代理并选聘律师事务所,计划工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受托事项处理完毕之日止(最长不得超过3年)

20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粉煤灰欠款诉讼全风险代理(重新招标)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律师事务所。

8.能够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4】人的优秀律师团队,以保证法律服务的时间和质量;原则上指定【一】名高级合伙人以上的律师或者律所负责人员作为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的负责人;团队成员至少【3】名及以上团队成员,须具有【4】年及以上法律执业工作经验。拟派出的律师须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

9.风险代理的律师团队应当具有债权债务诉讼相关经验,须提供近5年内(2019年至今)相关债权债务诉讼代理业绩至少5项,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

10.熟悉国有企业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有为五家及以上国有企业单位提供常法服务的经历。

11.与服务事项、企业经营业务无实质联系或利害冲突。

12.近五年(2019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4-26 17:26到2024-05-09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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