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栾城区公共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电梯采购及安装(1标段)谈判采购公告

2024-04-26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栾城区公共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电梯采购及安装
1.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电梯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2.2交货期(含安装):按甲方通知时间到货。
2.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为报价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1)报价产品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3)财务要求:需提供近二年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不足二年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日)至少有一项同类项目的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协议书)为准。
(5)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b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未在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供应商近两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违法行为。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具有满足要求的安装、调试和维保人员(主要人员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T)2名)。
(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谈判项目。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报价。
3)报价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具有通过CAL或CNAS或CMA等认证的检测机构或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供应商及报价产品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报价产品未被国家、国家质监部门、国家安监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地方政府明文禁止投标或禁止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4月26日18时00分起至2024年4月30日18时00分止。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5-6 14: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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