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4年低压试井仪器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4年低压试井仪器维修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随着第三采油厂推行功图量油,需要对载荷位移传感器进行标定,为了确保载荷位移在线校验仪的正常使用,需要定期开展维护保养,并对故障仪器进行维修,以满足载荷位移传感器校验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为了确保低压试井仪器正常使用,需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维修,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长庆油田分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对综合测试仪进行周期校准,确保综合测试仪计量准确。

2.2招标范围:完成第三采油厂13个作业区低压试井、载荷在线校准仪维修。第三采油厂所有在用载荷位移在线校验仪、综合测试仪进行维修。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需要1家中标人,费用预计51.717018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招标人不保证工作量,如因油田公司、第三采油厂政策调整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2.3服务地点:第三采油厂所辖油区。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有1项低压试井仪器维修维护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对应结算发票(含清单)发票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询。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5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4月27日至2024年05月06日(登录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按标段缴纳),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5 月14日 09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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