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土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26

 

 

一.招标条件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土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4〕4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债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水库河道建设管理中心,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牛庄乡。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两岸护坡长度合计4.30 公里,撒播草籽0.52hm2;新建排洪隧洞2 处;3 处涵管桥拆除后进行重建。

2.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有岗位证书, 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上传相关证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3.6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上述资料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