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清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4-04-262.1项目名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清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2.2工程概况:治理河长4.91km(含支流),拆除拦水堰1座,整修取水堰3座,新建浆砌石挡墙3.14km,原挡墙基础新建固脚0.11km,新建人行桥2座,新建农田排水渠入河涵管22处。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各标段均为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变更澄清修改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一标段:清溪河K0+000--K0+509、丹水D0+000--D2+631。
二标段:清溪河K0+629--K2+241、支流茶园湾W0+825-W1+000、支流哑沟入河口段。
具体划分以澄清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
2.7安全生产: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安全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3.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拟派本项目的五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应须具备相应资格证书,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其中安全员只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1月-2024年3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8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以企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9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1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3.12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备注:本项目共计2个施工标段,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1日09时00分。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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