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2026年中国联通辽宁省分公司沈阳滑翔东北大区中心动力配套建设项目变配电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6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10kV变压器设备、低压柜、UPS配电屏、空调配电屏、空调配电箱,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清单;

交货地点:沈阳市铁西区滑翔路29号;

交付期:下达采购订单后60天内到货,到货后15天内完成安装、调测并交付使用;

保修期:签发《终验合格证书》之日起3年;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预估采购数量完成(先到为止)。

预算金额:926.1255万元(不含税),1046.521815万元(含税)。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总价(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9,261,255.00元,投标单价(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采购清单,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曾经开具过的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代开字样)。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与投标产品同品牌(商标)产品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在国内实施过的与本次采购同类的变配电设备成功应用案例:

与本次采购同类的成功应用案例:同一项目(包括多期建设或多批次立项)中要求同时包含变压器(2000kVA及以上)以及低压柜(含配电屏),且均为与投标产品品牌相同的同一品牌(商标)产品(设备);

投标人为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可同时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销售业绩,但制造商与投标人之间签署的业绩不予记取;

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协议)关键页及对应发票,合同关键页须含有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框架合同(协议)的还须提供订单/结算单。单项合同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协议)以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如合同证明材料中无法完全体现项目信息或设备(产品)明细等的,需同时提供由项目最终用户(使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最终用户(使用单位)公章。证明材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注:

(1)如提供的纸质发票扫描件为发票联或抵扣联的须加盖发票专用章(电子发票无需加盖发票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发票;

(2)招标(采购)人/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有权对提供的发票经“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不符或查询无结果的,招标(采购)人/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有权视为投标(应答)人提供虚假材料,并报送招标(采购)人相关部门处理。

2.4投标人须提供以下关于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

2.4.1变压器产品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2000kVA干式变压器)的具有CNAS或CMA认证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完整、页码齐全、字迹清晰。如报告中绝缘耐热等级<H级,须承诺投标产品可以满足绝缘耐热等级≥H级,中标后在产品到货前提供相关报告文件。

2.4.2低压柜产品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低压柜)的具有CNAS或CMA认证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完整、页码齐全、字迹清晰,至少包含但不限于:

(1)所投4000A低压柜型检测报告(至少包括型式试验);

(2)所投低压柜型配置的4000A框架断路器的检测报告(至少包括型式试验);

(3)综合补偿装置(静止无功发生器和有源滤波器)完整的检测/测试报告;

(4)防浪涌产品检测/测试报告;

(5)低压柜EMC电磁兼容性试验报告;

(6)低压柜抗震试验报告,抗震烈度不小于8级;

(7)低压柜盐雾试验报告。

2.5投标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项目投标人如非制造商,须提供变压器、低压柜(含配电屏)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制造商和被授权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投标人,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同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承诺对投标人投标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函及连带责任承诺书,授权函及连带责任承诺书需加盖原生产厂商公章及投标人公章。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7)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8)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9)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7)不同供应商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18)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投标;

(19)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17时00分至2024年05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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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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