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2024年绩效评价评估框架性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2024-04-26
项目概况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2024年绩效评价评估框架性协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伊滨公开-2024-4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2024年绩效评价评估框架性协议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6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600000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通过公开征集程序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作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2024年绩效评价评估工作的入围供应商,与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订立封闭式框架协议。在开展2024年预算绩效评价评估工作时,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的供应商范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此次采购内容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2024年绩效评价评估服务,供应商要按照统一部署、技术规范等要求开展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评估报告。 (2)项目简要说明:依据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对项目开展有关工作。按征集人要求,向征集人提供国内和本市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的业务服务;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范标准; (4)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5)框架协议模式:封闭式框架协议; (6)包(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主评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或评估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会计、经济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自2023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至少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页查询截图为准,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3投标人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4同一采购包的投标人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04月28日 至 2024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