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无线网络优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6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1)网络优化整治服务(本站址优化)

对全市1755个基站进行优化维护,包括对基站天线、RRU、馈线、野战光缆、跳线、BBU、传输等设备的维护,并按照运营商要求调整,对于已退网或已确定不再使用的设备进行清理维护,确保杆塔设备操作平台整齐美观。无用设备清理后移交运营商,并运至运营商指定场地。

(2)网络优化整治服务(不同站址)

根据运营商网络维护要求,需对部分不同站址的基站进行硬件合并、拆分、清理。此项工作中,不同站址调整的硬件均不相同,所以订单下达后按照调整数量对应相应的维护服务费用进行结算。

(3)天线调整

预估天线维护调整1000面/次,根据运营商公司无线网优支局提出的整治要求,按照操作规范进行调整,以达到增强覆盖,提升用户感知的目的。

(4)资源稽核

按照基站维护巡检要求,建立一站一表,稽核设备数量,基站电力引入方式等相关内容,配合运营商维护部门录入资料,健全基站档案。

1.2招标预算: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为:4200000.00元,含税金额为:4452000.00元。

1.3框架采购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或框架份额执行完(以先到者为准)。

1.4项目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6质量及服务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7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统一折扣报价最高限价为100%,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1.8标段划分: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号

预估不含税金额(元)

实施区域

中标人数量

备注

标段1

2400000.00

昭阳区、镇雄县、威信县、盐津县、水富市、绥江县

1

 

标段2

1800000.00

鲁甸县、巧家县、彝良县、永善县、大关县

1

 

注:(1)各投标人可对本项目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仅允许中标1个标段,不得兼中,若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投标,则投标人应针对每个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注明投标标段号。否则投标人所投标的标段均被否决投标。

(2)若投标人在多个标段排名中均为第1名,则优先中标第1标段,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并由其他标段排名靠后的投标人依次递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有有效的已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上述资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如投标人资质为新标准资质以新标准资质提供为准;如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电子证书要求的需提供电子证书(纸质证书无效),电子证书其有效期及使用期必须均在有效期内,且用途必须与本次招标有关)。

2.3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至少配备1名):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配备1名):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任意1人应具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此处人员须与本项中(1)或(2)(3)中的人员一致)

注:提供人员名单和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证书扫描件和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有效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单位或合同甲方须为投标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提供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岗匹配到位的承诺书,以上人员不能互用,如出现互用情况,该人员均不认可。如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电子证书要求的需提供电子证书(纸质证书无效),电子证书其有效期及使用期必须均在有效期内,且用途必须与本次招标有关。

2.4控股、管理关系:(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5投标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若为一般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2)税务事项通知书;(3)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代开)的扫描件;(4)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投标人若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在结算付款时开具(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或云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本项目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2.7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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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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