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州洪塘大桥噪音污染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6
项目名称:福州洪塘大桥噪音污染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19,355.00元

采购包1(福州洪塘大桥噪音污染整治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819,355.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601,032.4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B99000000-其他建筑工程 福州洪塘大桥噪音污染整治项目 1(项) 隔音防噪 1,819,355.00 建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3)①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采购包标的名称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4)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文件规定:①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②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采购文件要求与此处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要求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

绿色建材: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4-26 至 2024-05-0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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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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