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2024-04-26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登录后查看)

三、项目概况:

包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项目年预估金额

服务期

服务地点

备注

1

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

920万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福建省福州市,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服务和数量进行唯一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价格是对所有的招标内容的价格响应,其包括所供货物涉及的一切费用(运输、搬运、等劳务费用,以及其它原因应支付的税金和应缴的费用)。

3.本项目配送食品主要涵盖蔬菜、水果、畜肉类、禽肉类、水产、冻品、干货、调料、生鲜和牛奶等副食品,以及应急快餐的配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920万元;

3.最高限价:920万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2家或1家供应商中标,具体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五、开标与评标”中“第33.3中标供应商数量、价格”的相关条款。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1.该供应商应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食品经营、销售等。(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并加盖公章)2.评审结束后,中标人接受招标人现场实地考察的要求。

经招标人随机对中标人实地考察后,中标人的相关设备和人员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或存在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招标人将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并重新组织采购或依照评审得分排序依次拟定下一位中

标候选人。(提供承诺书加盖鲜章的原件)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司公章)
五、申领时间:报名时间开始2024年4月26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至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下午17: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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