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唐山港京唐港区51号、52号散货泊位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4-04-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港京唐港区51号、52号散货泊位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函【2024】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唐山港京唐港区第四港池北岸东侧建设2个30万吨级泊位,岸线长度826米。后方陆域面积约93万平方米,建设8条专业化堆场,配备8台堆取料机,其中西侧2条堆场建设1座条形仓封闭。项目辅助建筑设施包括调度楼、物资仓库、变电站及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年综合通过能力2560万吨。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上述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工作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测量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报告等工作,勘察必须满足设计需要,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以及相关后续服务等。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项专篇、招标图等工作,除应按设计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业主提交设计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提供技术规格书、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并保证变更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配合业主,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审设计文件等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并配合完成招标所需的图纸、技术要求等有关资料的提交,以及后续服务等。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2.3 服务期限: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测量周期总计60日历天;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周期总计90日历天。2.4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2.5 建设地点:唐山港京唐港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3.1.2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未处于处罚期内。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1.3 设计人员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需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平面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造价专业负责人、工艺专业负责人需具备高级或以上职称。3.1.4 勘察人员要求:项目勘察负责人需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3.1.5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文件中应附2022年度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6 16:30至2024-05-02 0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