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寨卜昌村古建筑群6号、7号、8号院修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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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寨卜昌村古建筑群6号、7号、8号院修缮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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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焦高磋商采购-2024-3 | |||||||||||
2、项目名称: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寨卜昌村古建筑群6号、7号、8号院修缮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4,461,657.92元 | |||||||||||
最高限价:4461657.9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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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寨卜昌村古建筑群6号、7号、8号院修缮工程维修内容:屋面修缮、木构架维修、内部仿古抹灰、墙体维修、地面维修、木构架油饰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2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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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需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经验和能力; 3.2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国古遗迹协会颁发的责任工程师证书,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 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提供2023年10月以来以来任意2个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如有未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 3.4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和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凡有不良记录的, 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备注:以上3.4条由代理公司在开标现场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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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4月28日 至 2024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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