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衡水市区排涝通道及泵站建设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04-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水市区排涝通道及泵站建设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衡水市区排涝通道及泵站建设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衡数政投资管理【202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市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衡水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和平路前进街桥管涵改造、前进街大庆路高架桥处明渠改造、前进街泵站、育才街泵站、问津街泵站、新桥北街泵站、榕花街泵站、中华大街泵站。详见招标文件。

2.1.1项目名称:衡水市区排涝通道及泵站建设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衡水市主城区

2.1.3计划工期:2024年6月底前完工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等总承包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竣工验收、质量保修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2)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人员要求: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须为设计单位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5 本次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

3.6 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3.7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否则按无效处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7日上午09 时00分时至2024年05月22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