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兴泾镇设施温棚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2024-04-26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46028.63㎡(合约69.04亩),本次拟对28座双面拱棚进行改造,并在园区内增设监控系统。

2.2建设地点:银川市西夏区兴泾镇泾华村。

2.3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1日

2.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二个标段,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一标段:兴泾镇设施温棚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二标段:兴泾镇设施温棚提升改造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施工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外地企业须提供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要求二标段设施设备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三标段监理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及建造师、建筑师、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凡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6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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