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五粮液青城山国际康养中心项目医养综合体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04-26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都江堰市青城山镇。
2.2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五粮液青城山国际康养中心项目B1地块拟建医养综合体,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康养医院、宿舍兼行政办公室、专家公寓、睡眠医学中心、慢病管理中心、业务预留用房、护理院、其他附属用房等,地下包含地下机动车库、地下非机动车库、营养膳食中心、设备用房、人防急救医院及人员掩蔽所。项目用地面积约43248.57㎡,规划总建筑面积约59759㎡(地上建筑面积37360㎡,地下建筑面积22399㎡),容积率≤1.0,建筑密度≤45%,绿地率≥40%。
2.3计划工期:1095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清单范围内方案、初设、施工图设计,以及设备采购和施工内容,设计、采购和施工必须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和运行维护需要,完成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移交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1)设计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
3.1.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1年01月01日(含)以来已完成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7亿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可以是独立的施工业绩,可以是属于一个联合体中的施工业绩,也可以是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已完成类似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是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含勘察一并发包的项目)。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类似工程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6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1年01月01日(含)以来已完成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3.7亿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内容中须含医疗工艺设计)。(可以是独立的设计业绩,可以是属于一个联合体中的设计业绩,也可以是工程总承包的设计业绩)
注:上述设计内容证明文件可提供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等复印件或扫描件,“已完成类似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审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等复印件或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审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等复印件或扫描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是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含勘察一并发包的项目)。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类似工程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若为联合投标的,业绩应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2) 施工资质单位: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1年01月01日(含)以来已完成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7亿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可以是独立的施工业绩,可以是属于一个联合体中的施工业绩,也可以是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已完成类似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是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含勘察一并发包的项目)。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类似工程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若为联合投标的,业绩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房建施工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3.5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建筑工程设计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1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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