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元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国防广场、原枇杷广场路面恢复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6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HT-2024-0424

2.采购项目名称:广元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国防广场、原枇杷广场路面恢复工程

3.采购人:广元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

二、资金情况

采购预算金额:198848.49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登录后查看)就广元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国防广场、原枇杷广场路面恢复工程采购供应商一名,具体详见“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四、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登录后查看)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符合采购人针对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报名供应商在采购信息发出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发售时间:2024年04月28日至2024年05月07日(上午9:00—12:00,下午12:00—17:00)时前(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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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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