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清河县葛仙庄镇梁家那新社区建设项目施工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吊型号6010租赁招标书招标公告

2024-04-26
二、设备招标要求及租赁期限
1、招标内容:两台6010型号塔吊设备租赁。
2、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3、租赁期限:自2024年5月1日 设备开始进场,使用时间从 2024年5月1日 至2025年11月31日,共计450天(以实际进出场时间为准)。
4、质量要求:合格。
5、设备年限要求:每台塔吊出厂使用年限不得大于5年。
三、工程量确认结算及支付
1、由供应商每日将机械台班使用数量报施工员核实,由现场司机签字确认。供应商按月核算当月(自然月)完成的工程量(要求其提供详细用计算过程),并填写《月份机械设备租赁费(预、结)算单》,结算单据由指定人员签字确认或加盖项目章,并以此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供应商未经项目认可,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租单位不予计量。对于因发票没及时送达,而逾期付款产生的纠纷由供应商负责。
2.付款时间及方式:1.每三个月结算一次,付本次租赁款的70%。2.塔吊拆除撤场付至租赁款的85%。3.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支付甲方结算款后一次性结清。
支付方式:电汇。

  1. 报价要求:1、报价为含税固定单价,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本身租金、油费、装车、卸车、码放以及运输等,租赁期间不以任何原因进行调整。2、根据国家税率执行标准调整,据实结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设备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租期

租期单位

增值税税率(%)

每月/每台/元

增值税税额(元)

含税单价(元)

含税金额(元)

塔吊

6010

2

15

 

 

 

 

 

进出场及安拆费

 

2

 1

 次

 

 

 

 

 

合计:

 

 

 

 

 

 

 

 

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1、开标时间:2024年4月29日 13时 00 分。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 11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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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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