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保定市(竞秀区)管网及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第二标段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竞秀区管网二期项目水泥010招标公告

2024-04-26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1.保定市(竞秀区)管网及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第二标段

2.工程地点:2.保定市竞秀区火炬路

3.建设单位: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

第二条: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

2、质量要求:

2.1、建筑用水泥的质量水平应满足水泥相应的现行国家、行业的全部相关要求与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0;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甲方提出的要求,当以上标准不一致时,以标准较高者为准。

2.2、质量要求:合格。

3、样品提供要求:样品合格,质量达到规范要求;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4、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3天通知中标单位。

5、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注册资金无要求。

2、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3、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水泥等生产及销售内容等

4、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5、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6、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1750吨。

2、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税率、卸车费等)。

第五条: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付款方式

支付方式:电汇。

支付时间:供应链金融支付加银行电汇。按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结算完毕,视甲方资金情况而定,待供应链金融审批完毕后支付。

3、发票约定: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第七条:投标须知

(登录后查看)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标。

(1)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2)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3)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4)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八条:时间要求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7日12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27日14时00分。

3、开标时间:2024年4月27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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