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西浔日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南省2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04-26

江西浔日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南省2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浔日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南省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业主为 江西浔日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西浔日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江西浔日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南省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建设地点:河南省各地区。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在河南省内的工商业厂房屋顶建设20MW的光伏电站(具体以实际装机容量为准)。

2.3 本项目投资约3900万元,包含但不限于业主屋顶翻新、屋顶加固、修复、防水处理、升压站建设、设计、10千伏输出专线、项目并网、厂区视频监控等,实际装机容量以招标人确定为准。

2.4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分布式全额上网光伏项目的勘察、测绘、施工图设计并出具竣工图。

(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从工程开工至并网发电后整体交付使用和相关验收手续办理工作,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以及施工前业主屋顶的加固修复和防水处理。

(3)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光伏电缆、电力电缆、升压站、配电设备、10千伏输出专线、厂区视频监控等,不含光伏组件、逆变器。

(4)业主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工程范围调整的权力,承包人对此不持异议。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工期要求:

计划总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其中每批次项目施工工期:120日历天,以甲方批次项目开工令为准。

2.7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8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2.9投标设计要求和设计补偿

2.10.1 本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应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工程所需的设计内容。

本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不提供设计补偿,投标人须承担所有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时所产生的

一切费用。

2.10.2 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形式的设计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需提供)。

3.1.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

 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包三级及以上、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及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2.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委派):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专业:机电专业),且拥有安全B证。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

3.2.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除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外]: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高压电工、安全员等具有有效的证书;注:安全员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以上所有拟派人员除提供相关证书外还需提供开标前近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

3.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为外埠来赣单位的,应分别满足如下要求:

/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不超过2家单位,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项目施工单位。

3.5 信誉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如有以下行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①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删除的除外);

③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④投标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3.6 其他要求:无

3.7 未尽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4月27日00:00至2023年5月7日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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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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