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一批项目公告

2024-04-26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一批(共8台),其中刘庄煤矿2台、新集一矿4台、口孜东矿2台,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第五章。本次招标项目不倾向于任何专利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或方案如使用他人知识产权的,视为已合法取得使用权,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合同生效之后90日内到货。

2.4 交货地点:安徽省阜阳市刘庄煤矿、口孜东煤矿;安徽省淮南市新集一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应为生产本次招标设备的生产企业,投标产品整机需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投标产品整机需标注制造商名称或品牌名称)。

3.3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份标的物或同类产品的销售合同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无签订生效时间、无合同标的物、印章不全的合同视为无效业绩)。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04月26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10日17时00分。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4月26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10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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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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