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辖区垃圾分类三类示范单位建设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6
项目名称: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辖区垃圾分类三类示范单位建设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辖区垃圾分类三类示范单位建设项目(二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1,2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03,130.3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垃圾分类三类示范单位其他建筑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10,000.00 1,203,130.39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辖区垃圾分类三类示范单位建设项目(二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4)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 办采〔2020〕15 号) ;(9)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辖区垃圾分类三类示范单位建设项目(二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含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且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新成立公司可根据成立年份按情况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时参加本项目;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8日至2024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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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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