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2023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施工三、四标段招标公告
2024-04-262.1项目名称:成都市新都区2023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
三标段:成都市新都区新繁街道(锦河村、蟇水村、清镇村、同心村、同裕村);
四标段: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九堰村、东林村)。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三标段:本标段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新繁街道。其中主要包括:实施田(土)型调整4668.03亩;实施地力培肥4668.03亩;整治排(灌)渠道16.62公里,整治田间道路10.67公里;
四标段:本标段位于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其中主要包括:实施田(土)型调整2342.04亩;实施地力培肥2342.04亩;整治排(灌)渠道22.90公里,新建提灌站2座,整治田间道路4.47公里。
2.4计划工期:三标段:230日历天;四标段:2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拟投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6标段划分:施工为二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施工三标段: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施工四标段: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施工三、四标段: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具有施工三、四标段: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5财务要求:□近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无财务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2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
4.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05月23日09时30分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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