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苏州城市中心区防洪大包围枢纽及石湖调水引流工程委托运行管理项目采购公告

2024-04-26
项目名称:苏州城市中心区防洪大包围枢纽及石湖调水引流工程委托运行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1016.4522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壹仟零壹拾陆万肆仟伍佰贰拾贰元整(¥10164522.00)

 

采购需求:

 

1、服务范围包括:防洪大包围工程,石湖调水引流工程,自流活水工程。

2、服务内容包括:(1)承担服务范围内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工程运行、设备日常养护、防火、安全用电和安全保卫,保障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2)承担服务范围内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做好泵闸站的控制运用工作,健全各类台帐记录,确保管理范围内(厂房、管理室、场地)环境卫生整洁。(3)承担服务范围内水利工程的日常养护及工程检查,开展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做好负责相关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除尘、保洁和简易养护等工作。(4)依据省级精细化管理标准,建章立档,有关运行管理资料满足省级精细化管理考核验收的要求。(5)做好运行管理安全生产,配合业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精细化、信息化建设。(6)安排专人在苏州市河道管理处集控室办公,负责接收、复核、下达调令或执行全部泵闸站集控(远控)指令,向苏州市河道管理处反馈调令执行信息,根据职责管理好调令台帐。

 

合同履行期限:

 

12个月(计划从2024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1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7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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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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