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食堂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6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食堂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2、招标编号:(登录后查看)

3、服务内容:沈阳邮区中心现有食堂两处,拟继续实施食堂服务外包,将食堂服务业务外包给具有资质的服务公司负责。

3.1.沈阳邮区中心食堂:每周七日每日四餐(早、午、晚、夜)的供餐服务,日工作时段其中白班工作时段:7:00-19:00;夜班工作时段:19:00-7:00。

3.2.航空邮件处理中心食堂:每周七日每日四餐(早、午、晚、夜)的供餐服务,日工作时段其中白班工作时段:7:00-19:00;夜班工作时段:19:00-7:00。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4、项目预算:沈阳邮区中心食堂每年年预计140.52万元,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集散中心每年年预计41.4万元。两家食堂费用总预算181.92万。

5、服务期限:一年。

6、最高限价:15.16万元/月(其中沈阳邮区中心职工食堂11.71万元/月,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集散中心职工食堂3.45万元/月),数量为12个月。

7、中标单位数量:2家(一主一备),当第一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二中标人接续履行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6.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地点(须提供经营场所的照片、租赁协议或房产证明材料)。

7.投标人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等内容。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双休、节假日除外)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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