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度长顺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26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2024年度长顺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技术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元):546000.00元

最高限价(元):546000.00元

采购需求:14个乡镇及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7个企业监督性监测、城市建成区噪声监测、功能区噪声监测、城市建成区交通噪声监测、长顺县长寨街道永增村环境质量监测、降尘监测。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4年度长顺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技术服务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4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4个乡镇及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7个企业监督性监测、城市建成区噪声监测、功能区噪声监测、城市建成区交通噪声监测、长顺县长寨街道永增村环境质量监测、降尘监测。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三”)】;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四”)】;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投资额的100%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申请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二”】。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 以供应商于采购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节点,在“信用中国” 网站下载信用信息(即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为证明, 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在信用中国查询显示无法搜索该企业,则视为其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7日00时00分至 2024年05月08日 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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