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泰州大桥、泰高高速2024年站区污水处理设备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6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泰州大桥、泰高高速2024年站区污水处理设备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 TZDQ2024-FW-035
采购方式 招标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 泰州大桥、泰高高速2024年站区污水处理设备维护项目 1.2招标人:江苏泰州大桥有限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江苏泰州大桥有限公司、江苏泰高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所辖站区污水处理系统的维修保养工作,使污水处理系统工作正常、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的排放水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水标准。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江苏泰州大桥有限公司、江苏泰高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所辖站区污水处理系统的维修保养工作,具体内容包括:按要求定期检查污水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以及设备设施维护,定期使污水处理系统工作正常、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的排放水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水标准。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和报价清单。 2.2 最高投标控制价上限:投标控制价上限为人民币28万元(含安全生产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电子开标投标人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不含上限值)的,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3 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 服务地点:泰州大桥、泰高高速沿线招标人指定站区。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置1个标段,即TZDQ2024-FW-035-0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一)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省、部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财务要求:/; (三)业绩要求:/; (四)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a.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或被暂停供应商资格且在暂停期限内的;b.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c.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e.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五)主要人员要求: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2)必须设置独立的专职安全员,并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六)其他要求: /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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