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本溪市平山区污水处理厂(桥北地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4-04-26

一、招标条件
    本溪市平山区污水处理厂(桥北地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已经由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平山区备案。以平发改发【2023】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本溪市排水事业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溪市平山区污水处理厂(桥北地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溪市平山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在北台暗渠内部,紧贴北台暗渠两侧渠壁敷设DN300-DN500污水管道4867米。现状北台暗渠清淤14333立方米,更换暗渠盖板126平方米,暗渠侧墙修补、加固780立方米,暗渠护底修补4366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1022796001001 本溪市平山区污水处理厂(桥北地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 本溪市平山区污水处理厂(桥北地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 517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6.0
    4.工期要求:2024年06月01日 开工至 2025年10月3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无在建项目;4).投标企业没有因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且企业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的;5).与招标人或代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6).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7).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正文相抵触内容,以招标文件正文为准;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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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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