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运浦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文化中心显示大屏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4-04-261、招标编号:SZYC2024-WJ-Q-G-007
2、项目名称:苏州运浦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文化中心显示大屏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4、采购清单:(详见采购文件)
5、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必须供货到位并安装调试合格交付使用。
6、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免费质保期:特殊设备有单独质保期要求的,对应设备按照单独要求的质保期执行,其余产品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三年,最终应利于采购人。
8、售后响应时限:投标人需承诺,一旦故障发生,卖方将接到买方通知后2个小时内答复,通过电话或传真迅速处理,另一方面卖方将在48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处理。到达现场后,通常2小时内要作出结论分析,得出结论后,即马上处理。同时记录买方意见,只要买方要求合理,即无条件满足。
9、验收标准:投标供应商中标后提供货物及配件均为按国家规格条例生产的合格正规产品、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要求。应能保证所提供货物涉及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需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方承担。供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或系假冒伪劣产品,供应商负责包退、包换,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保留在投标人中标后,委托第三方对中标货物进行测试、检验、以及对项目实施后验收的权利,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发现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性能指标,经第三方验证确实,业主有权要求中标供货方无条件退货,并依据合同进行相关处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投标单位的一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投标单位的特定条件: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2本项目不得转包,但项目非主体及关键部分可以分包,分包单位须经采购人确认。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及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5月07日,每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时作自动放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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