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房-399空调及新风系统(原宏钢食堂空调)招标公告

2024-04-26
1.(登录后查看)受招标人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房-399空调及新风系统(原宏钢食堂空调)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工作。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房-399空调及新风系统(原宏钢食堂空调)项目,详见第五章

2. 从2024年4月26日起至2024年5月6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时及14:0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登录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5月17日13:30时之前递交。

5. 定于2024年5月17日13:30时。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登录后查看)

7. 投标单位的资质需能通过上海电气供应商管理平台SRM的审核,否则无法签合同。

8.投标人资格要求:

8.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公司地址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授权代表,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8.2投标人或制造商投标产品的销售记录(按本文件技术规范投标产品的销售及运行业绩表提供)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8.3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8.4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8.5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投标设备产品全部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8.6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一份详细的投标产品中重要外购或配套部件供应商清单及检验报告。

8.7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投标产品中进口关键元件供应商的供货承诺函(如有)

8.8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投标产品中组部件的供应商及原产地

8.9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8.10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8.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8.12本次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