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平公资采2024324号]鲁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中心三楼北会议室及小礼堂换顶整修-工程项目(第一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6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鲁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中心三楼北会议室及小礼堂换顶整修-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鲁采磋商-2024-30
2、项目名称:鲁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中心三楼北会议室及小礼堂换顶整修-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90,600.49元
最高限价:3090600.49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平公资采2024324号-1 第一标段 2451961 2451961 2451961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鲁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中心三楼北会议室及小礼堂换顶整修-工程项目;详情见磋商文件。
5.2采购范围:第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工期:第一标段工期:9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第一标段:合格工程;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书);
3.3、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28日 至 2024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