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惠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4-04-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郑州市惠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惠发改审批【2022】40号文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211-410108-04-01-617511,招标人为郑州惠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惠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2.2项目地点:郑州市惠济区

2.3项目概况:项目共涉及惠济区辖区内18个新建停车场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为95654.16平方米(合143.48亩),并根据现状完善出入口、道路硬化、给排水、消防、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同时购置机动车充电设备、车辆识别系统、停车收费结算系统等智能化管理设施。

2.4招标范围: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涵盖满足项目施工所需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包含红线内结构、给排水、钢结构、泛光照明、消防、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机动车充电设备、车辆识别系统、停车收费结算系统等智能化管理设施,红线外接驳口等全部设计及后续图审、施工、验收等相关工作的技术配合服务),设备采购安装、检验检测、工程施工(涵盖满足交付使用的所有工程,包含红线内市政配套工程施工及红线外水电等接驳施工)、竣工验收、相关手续办理(涵盖除立项手续、土地手续及产权证手续外的相关手续办理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缴纳)、试运行、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质保期内保修等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

2.5工期:730日历天(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周期60天、施工周期670天)。

2.6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发包人要求,达到国家、省、市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标准及行业现行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省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2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及以上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3.3.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拟派人员)

3.3.2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拟派人员)。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提供企业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可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同时满足)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组成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最多不超过 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方,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2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3.6.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递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组成同一联合体申请的除外。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同时满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4426日至202457日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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