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捷能源有限公司所属精河至阿拉山口天然气管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26本招标项目新疆新捷能源有限公司所属精河至阿拉山口天然气管道工程勘察设)已由 新疆新捷能源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新捷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招标人为新疆新捷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精河县至阿拉山口市。
2.2招标范围:精河县至阿拉山口市供气管线80km,管径D273,新建阀室3座、改造首末站两座项目初步设计(含专篇)、测量、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
2.3服务履约期限:测量、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每项不超30天。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无
2.5 估算金额:620万元(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次投标人必须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施工资源库内的承包商。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2 资质要求:
3.2.1同时具有(a、b、c)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
a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行业甲级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工程设计专业甲级;
b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建筑(建筑工程)专业乙级;
c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
3.2.2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GA1 GB1 。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工程企业资质扫描件,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扫描件。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并完成过类似项目及同等规模国内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项目。
资料提供形式:①业绩清单;②对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 3 年(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
资料提供形式: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5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承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承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在类似项目及同等规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实施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7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R不给予经济补偿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4月26日20:00至2024年5月7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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