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4年石油专用仪器仪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6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4年石油专用仪器仪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A606-WZ1111(登录后查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4年石油专用仪器仪表采购项目 已由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为 带量 采购招标,包括测试仪、地面清扫机等物资共计 6 项,预计采购金额74.172万元(含13%增值税),划分为1个标段,共需1名供应商。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规格详见物资需求明细表。

2.2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2.3交货地点:第十一采油厂生产区域,具体按照第十一采油厂送货确认单要求。

2.4技术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本次招标中的物料描述及技术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所列型号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同等价位及接口尺寸能够满足现场配件维修更换要求的产品。投标人负责提供设备、现场安装、调试等。

2.5招标结果有效期:此次招标确定的单价有效期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如有效期内集团公司、油田公司若将招标产品纳入一级、二级集中采购物资,则自集团公司、油田公司集采结果下发之日起,终止此次招标结果,执行集团公司、油田公司集中采购结果;如有效期内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对招标产品采购供应政策及方式发生变化,则按照相关政策执行,该招标结果自动终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

3.2 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天)具有类似标的物的供货业绩(附合同及有效结算发票、查询截图);

3.3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提供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3.4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供应商资格或标的物供货资格的,以及被暂停上述资格尚在处理期内的承包商,不得参加此次投标;库内供应商处于“冻结”、“中止”、“终止”、“暂停交易权限”状态的,或者库内供应商相关产品处于“冻结”、“中止”、“终止”、“暂停交易权限”状态的,将否决其投标。

3.5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两个网站查询截图,其他组织、事业单位若无法查询需附查询不到的截图);投标人在近3年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开标当日被中石油或长庆油田列入黑名单中或期限内禁止投标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4 04 26 8 时至2024 05 06 24 时内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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