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揭西县塔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塔头镇垃圾转运站改造(一期)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2024-GC0414

项目名称:2023年塔头镇垃圾转运站改造(一期)项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70908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70908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建设内容

最高限价(元)

完工期

2023年塔头镇垃圾转运站改造(一期)项目工程

2023年塔头镇垃圾转运站改造(一期)项目工程,具体按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417090.85

签订合同之日起 3 个月内完工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6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材料】。或供应商以承诺函形式提供(内容自行拟定)。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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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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